412  

捲入論文造假風波的台大校長楊泮池週六臨時舉行記者會,親上火線回應此次論文造假風波。 本報資料照片/記者林伯東攝影 分享 facebook 台大論文造假案持續延燒,包括台大工會、台大研究生協會等學生團體昨晚發起連署,認為此事已讓台大名聲蒙羞,要求教育部與台大對研究造假事件應徹底調查,設置獨立調查委員會,調查委員若利益衝突則應迴避,同時涉案教授應負起政治責任並且懲處。此外,日前台大校長楊泮池出面回應風暴,並表示未來將要求所有研究生須上過學術倫理課程,對此學生團體認為,近年類似事件層出不窮,教授為了生產更多論文來符合評鑑,學生和助理往往是最重要勞動力來源,但當出事時,教授往往是高高舉起、輕輕放下,呼籲教育部與台大勿將研究生與助理當作相關事件的代罪羔羊,更不應強加額外的「學術倫理」課程製造研究生更多困擾。截至凌晨為止,除台大工會、台大研究生協會等發起團體外,另有台大大新社、台大大陸社等社團及超過30名學生以個人身份參與連署,預估連署人數將持續增加。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排定審查國立大學預算,包括台大等國立大學校長都將出席,台大論文造假案預料也將成質詢焦點。學生團體發起連署內容全文如下:近期前台大教授、高雄醫學大學副校長郭明良先生,以及包含台大校長楊泮池等多位台大教授涉嫌研究造假的事件,我們感到相當遺憾、台大的名聲也因此蒙羞。事實上,近幾年類似事件所在多有,教授們為了生產更多論文以符合高教體制的評鑑,學生與助理成為最重要的勞動力來源;但當相關事件發生時,涉案教授卻往往只是高高舉起、輕輕放下,徒留「教育問題」與「學術倫理」等枷鎖,拴在研究生與助理身上。一、學生來做工,教授拼業績台大作為「研究型大學」,學術工作的核心在於研究,研究生與助理、博士後研究員就成為最重要的底層勞動者。以台大而言,約1萬7千名的研究生、其中上千名研究生擔任兼任研究助理,另外還有2千多名的專任助理,支撐起龐大的研究工作。但研究生助理薪資不高、綁在教授計畫下,還有論文指導關係,研究生若想要好好生存在學術界、或至少獲得學歷,就不得不依賴教授,盡力為教授完成研究工作。教授為在學界生存、或者累積學術聲望,必須產出得以在學術期刊上累積點數的論文,更往往淪為資深教授濫權掛名的對象;大學為競爭排名、獲取教育部補助,自然也更加看重這些評鑑制度。但是,教授除研究外,還身兼教學、行政,或者是在校外有其他職位,不一定有時間充實學術知識、認真進行研究。許多研究生與助理在不穩定的勞動條件與保障下,必須更加依賴教授;但教授與大學一方面放任研究過程,另一方面又要求產出重大、足以登上期刊換取點數的論文來拼業績,正是造假事件層出不窮的溫床。二、教授沒倫理,學生卻遭殃?!許多學科在訓練過程中早已納入「研究倫理」等內涵,但為何抄襲、造假事件仍層出不窮?因為包括教育部、大學校方等主事者,對於教授、對於高教制度問題,都沒有做出應有的檢討!即便學生可能涉及其中,但是當前述造假的迴圈沒有被點破、主事者卻一味指責是學生個人的「教育問題」,妄想虛晃一招「學術倫理」課程便想了事,卻無能針對涉案教授與高教制度做出檢討,無怪乎研究造假事件只會不斷發生!如11月17日以及19日的新聞中,教育部高教司李彥儀司長、甚至涉嫌其中的台大校長楊泮池都認為「是學生的錯」,「未來碩博士生開始寫論文前,都須接受學術倫理課程和認證」(引自17日新聞中教育部高教司發言),「要求所有研究生必須上過學術倫理課程,才能進研究室做實驗」(引自19日新聞中楊泮池發言)。我們不曾看過,教育部用同等的說法來約束教授;涉嫌其中的當事人出來指責學生更是天下奇聞!這也證明了,在相關事件發生時,沒有獨立的調查來釐清真相、也沒有應有的懲處,讓教授總能夠安然脫身,研究生與助理卻要為了體制、為了教授背起黑鍋。站在研究生與助理的立場,我們呼籲以下幾點訴求:1. 教育部與台大莫將研究生與助理當作相關事件的代罪羔羊,不應強加額外的「學術倫理」課程製造研究生更多困擾。2. 教育部與台大應對研究造假事件應徹底調查,設置獨立調查委員會、調查委員若利益衝突應迴避,避免教授包庇與干涉調查進行;涉案教授應負起政治責任並且懲處。(function(d, s, id) { var js, fjs = d.getElementsByTagName(s)[0]; if (d.getElementById(id)) return; js = d.createElement(s); js.id = id; js.src = '//connect.facebook.net/zh_TW/sdk.js#xfbml=1&version=v2.3'; fjs.parentNode.insertBefore(js, fjs);}(document, 'script', 'facebook-jssdk'));
AFB02596FE3E11B9
arrow
arrow

    jiodjsod456g5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